穩健,是 Gate 持續增長的核心動力。
真正的成長,不是順風順水,而是在市場低迷時依然堅定前行。我們或許能預判牛熊市的大致節奏,但絕無法精準預測它們何時到來。特別是在熊市週期,才真正考驗一家交易所的實力。
Gate 今天發布了2025年第二季度的報告。作爲內部人,看到這些數據我也挺驚喜的——用戶規模突破3000萬,現貨交易量逆勢環比增長14%,成爲前十交易所中唯一實現雙位數增長的平台,並且登頂全球第二大交易所;合約交易量屢創新高,全球化戰略穩步推進。
更重要的是,穩健並不等於守成,而是在面臨嚴峻市場的同時,還能持續創造新的增長空間。
歡迎閱讀完整報告:https://www.gate.com/zh/announcements/article/46117
XREX 創辦人涉虛擬幣洗錢 4.1 億元遭緩起訴,須繳罰金並推反詐影片
台灣虛擬貨幣圈再爆洗錢爭議!鏈科公司(XREX)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去年底不幸車禍身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隨後更牽出兩名創辦人蕭匯宗與黃耀文涉入「阿福錢包案」虛擬幣洗錢案。台中地檢署查出,兩人協助詐騙集團將 1270 萬顆泰達幣(USDT)進行換鏈,涉洗金額高達 4.1 億元新台幣。最終考量兩人認罪態度良好,地檢署決定緩起訴,並附加罰款及教育宣導條件。
阿福錢包詐騙案牽出 XREX 高層
據聯合新聞網,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富鈞調查大型虛擬貨幣詐騙案時,發現 ACE 公司開設的「阿福錢包」APP 涉嫌詐騙及洗錢超過 3 億元。案件於去年 3 月偵結起訴,但檢方並未就此打住,繼續溯源查辦,發現牽涉到虛擬貨幣跨鏈行為。
進一步調查發現,「阿福錢包案」中的許姓被告曾在 2023 年 1 月聯繫 XREX 創辦人蕭匯宗,請求將大量 USDT 從 TRON 轉換到以太坊,以試圖掩蓋資金流向。
知情仍協助跨鏈,XREX 創辦人因此涉洗錢
檢方指出,蕭匯宗與黃耀文身為 XREX 的執行長及營收長,應清楚了解為他人提供大額虛擬貨幣跨鏈並非公司正規服務,且此舉具有高度隱匿犯罪資金的風險。儘管明知有違常規,兩人仍商討後決定配合,認為有機會藉此拓展場外交易及跨境資金兌換的大戶市場,提升交易所業務。
在未確認資金來源的情況下,蕭匯宗以個人及妻子的幣安交易所帳戶協助許男操作,將阿福錢包內的詐騙款項進行換鏈。
短短一天,轉換 1270 萬 USDT
根據調查,2023 年 1 月 10 日,蕭匯宗透過自己及妻子的帳戶共進行了 27 筆交易,成功將總計 1270 萬 USDT(市值約 4.1 億元新台幣)從 TRON 轉換至以太坊,並將資金轉匯至指定錢包。
檢方掌握了完整的交易紀錄、帳戶資料及相關證詞,證實兩人涉及洗錢行為。
認罪換緩起訴,須推動反詐宣導
訊問時,蕭匯宗與黃耀文均坦承犯行。考量兩人無前科,且 XREX 過去曾配合司法機關查扣許男的 30 顆比特幣,並積極配合調查,地檢署認為兩人犯罪情節尚屬單純,因此同意以緩起訴處分。
不過,緩起訴附帶條件頗為嚴格:蕭匯宗須支付公庫 500 萬元,黃耀文則需繳交 300 萬元。同時,兩人必須在 XREX 官網上發布兩部 5 分鐘以上的反詐騙與反洗錢宣導影片,並提供各 40 小時的虛擬貨幣基礎知識課程,供司法機關或執法教育單位使用。
緩起訴是什麼?
「緩起訴」(正式名稱是「緩起訴處分」),是《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之 1 規定的一種刑事程序處分。 簡單來說,就是: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被告犯罪嫌疑明確,但認為不需要馬上提起公訴,而是先給被告一段時間觀察、讓其履行一定條件,暫時不提起訴訟。如果在這段時間內,被告表現良好、履行完條件,檢察官就會直接終結案件,不再起訴。
什麼情況可以適用緩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才能適用緩起訴:
犯罪嫌疑明確(不是無罪或證據不足,而是有犯罪事實)。
依法本應起訴(已達到起訴門檻)。
考量犯罪性質、被告人品、前科、犯罪後態度,認為不立即提起公訴也可以維護法秩序。
例如:
犯罪情節輕微
初犯或偶犯
願意賠償被害人損失、道歉
願意繳納一定金額給公庫(俗稱「捐款」)
其他表現良好,有改過自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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