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健,是 Gate 持續增長的核心動力。
真正的成長,不是順風順水,而是在市場低迷時依然堅定前行。我們或許能預判牛熊市的大致節奏,但絕無法精準預測它們何時到來。特別是在熊市週期,才真正考驗一家交易所的實力。
Gate 今天發布了2025年第二季度的報告。作爲內部人,看到這些數據我也挺驚喜的——用戶規模突破3000萬,現貨交易量逆勢環比增長14%,成爲前十交易所中唯一實現雙位數增長的平台,並且登頂全球第二大交易所;合約交易量屢創新高,全球化戰略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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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閱讀完整報告:https://www.gate.com/zh/announcements/article/46117
Meme幣市場規模達1400億美元 稅務風險需引起重視
2024年Meme幣市場的崛起與稅務合規挑戰
2024年成爲比特幣登上世界金融舞臺的重要時刻,同時也見證了Meme幣的狂歡。數據顯示,約75%的Meme幣誕生於今年,截至12月初,Meme幣交易增幅超過950%,總市值突破1400億美元。這股熱潮不僅爲加密市場帶來新一輪熱度,還吸引了更多普通投資者進入加密資產領域。
這種現象讓人不禁回想起2017年前後的ICO熱潮。當時,ERC-20標準的出現大幅降低了發行通證的成本,造就了衆多百倍、千倍的項目,吸引了數十億美元的投資。而今年,以某些發射平台爲代表的工具使得發行通證變得更加簡單和公平,引發了持續至今的Meme幣風暴。盡管ICO和Meme幣在技術和邏輯上存在諸多差異,但投資者和項目方面臨的稅務合規風險可能有相似之處。
在上一輪ICO熱潮中,不少投資者和項目方遇到了稅務方面的麻煩。如今,隨着Meme幣熱潮持續,稅務合規問題再次成爲加密資產投資者和Meme幣發行方需要關注的核心問題。本文將回顧兩起與ICO相關的逃稅案件,爲加密投資者在Meme幣熱潮中提供稅務合規方面的思考。
1. 兩起典型的ICO逃稅案例
1.1 某協議案:未申報售幣收入,創始人被判四年監禁
某去中心化數據存儲服務平台於2017年9月由其創始人發起。2017年10月,該平台開始進行ICO,發行通證PRL。平台聲稱PRL旨在創建一個雙贏的生態系統,讓網站和用戶都能從數據存儲中受益。創始人公開承諾ICO後PRL供應量不會增加,智能合約將被"鎖定"。
通過ICO,該平台初期籌集了約300萬美元,並實現了主網上線。然而,2018年10月,創始人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新PRL並在市場上拋售,導致PRL價格暴跌,但創始人個人獲得巨額收益。
這一事件引發了監管部門的注意。調查發現,創始人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僅在2017年提交了一份納稅申報表,聲稱只從"專利設計"業務中獲得約15000美元收入。2018年他沒有提交納稅申報表,也未向稅務部門報告任何收入,卻花費了至少1200萬美元購置房產、遊艇等。
最終,創始人承認逃稅事實,於2023年4月簽署認罪協議,被判處四年監禁並向稅務部門賠償約550萬美元。
1.2 某加密貨幣公司案:ICO轉移收入未納稅,兩發起人合計服刑八年
某加密貨幣公司由兩位創始人創立,首先推出了一種加密貨幣,聲稱爲"那些錯過比特幣的人"提供替代性致富方式,並於2016年進行ICO。公司向投資者承諾,每個代幣都附帶1/10股的公司普通股。然而,公司股份始終由創始人持有,從未向投資者分配承諾的股份和相應利潤。
不久後,該公司又推出新的加密貨幣,聲稱購買者可以通過爲公司的比特幣挖礦設施供電來參與"比特幣挖礦業務",但實際上這樣的設施並不存在。通過這些虛假承諾,兩位創始人從13000多名投資者處籌集了2400萬美元,並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
監管部門對該公司的欺詐行爲提起民事訴訟。2019年8月,公司及兩位創始人達成和解,共同支付約1011萬美元的民事罰款。檢察部門隨後對他們提出逃稅指控:2016年至2018年,兩位創始人通過發行加密貨幣賺取至少916萬美元但少報相關收入,造成超160萬美元的稅收損失;2018年,公司從投資者賺取至少350萬美元,卻未提交任何納稅申報表。
最終,兩位創始人分別於2021年9月和10月認罪,均以逃稅罪名被判處50個月監禁(合計約八年),並各自承擔160萬美元的連帶責任。
2. 兩案涉及的稅務問題詳解
這兩起案件的核心問題之一是ICO收入的稅務合規。在這種新興籌資形式中,一些發行方通過欺詐投資者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巨額收入,卻少報收益或不進行納稅申報,引發了稅務合規問題。
2.1 美國法律如何判斷逃稅?
在美國,逃稅被視爲重罪,指故意採取非法手段減少應繳稅款,通常表現爲隱瞞收入、虛報支出、未申報或未按時繳納稅款等行爲。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的規定,逃稅罪爲聯邦犯罪,個人可能面臨最高5年監禁及25萬美元罰款,單位可能面臨最高50萬美元罰款,具體處罰取決於逃稅金額和性質。
構成逃稅罪需滿足三個條件:欠繳大量稅金、實施積極的逃稅行爲、存在逃稅的主觀故意。對逃稅的調查通常涉及對金融交易、收入來源、資產流動等的追溯和分析。在加密貨幣領域,由於其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徵,逃稅行爲更易發生。
2.2 兩案中的涉稅行爲
在美國,ICO的各個環節都可能涉及納稅義務,項目方和投資者在不同階段承擔不同的稅務責任。項目方在ICO籌集資金時必須遵守稅務合規要求,籌集的資金可視爲銷售收入或資本募集。投資者通過ICO獲得通證後也有納稅義務,特別是當通證帶來獎勵或空投時,這些收益將被視爲資本利得,需繳納相應稅款。
兩個案例中,當事人的行爲不僅侵犯了投資者利益,構成欺詐,而且在不同程度上違反了美國的稅法規定。
2.2.1 某協議案中的逃稅行爲
在這個案例中,創始人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通證並拋售,獲得巨額收益。這種行爲觸犯了《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的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創始人在出售通證之前還存在鑄造行爲。對於出售通證所得應繳納資本利得稅已無疑問,但稅務部門對鑄造通證行爲是否應徵稅尚無定論。有觀點認爲,鑄造通證與挖礦類似,都是通過計算創造新的數字資產,因此也應當納稅。實際上,鑄造所得是否需要納稅,應取決於通證的市場流動性。在通證市場尚未形成流動性時,鑄造的通證價值難以確定,進而無法明確計算所得;但如果市場已具有一定流動性,這些通證便具備了市場價值,鑄造所得應當視爲應稅所得。
2.2.2 某加密貨幣公司案的逃稅行爲
與前一案例不同,這個案例的逃稅行爲涉及對投資者的虛假承諾和籌集資金的非法轉移。創始人在通過ICO成功籌集資金後,未按預定承諾履行投資回報,反而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這種資金轉移行爲本質上等同於將投資者的資金轉化爲個人收入,而未用於項目開發或投資者利益兌現。
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的相關規定,無論是合法收入還是非法收入,均被納入應稅收入。美國最高法院也在相關案例中對該規則進行了確認。美國公民在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時必須將非法收益作爲收入報告,但這類納稅人通常不會報告這類收入,因爲非法收入的上報可能引發相關部門對其非法行爲的調查。而兩位創始人未能按要求將從ICO籌集資金中轉移的非法所得作爲收入報告,直接違反了稅法的相關規定,最終爲此承擔刑事責任。
3. 提示與建議
隨着Meme幣的火爆,許多加密行業人士獲得了巨額回報。然而,正如此前的ICO逃稅案件所示,在Meme幣市場中,我們不僅需要關注技術創新和市場機會,更應當重視稅務合規這一關鍵事項。
首先,了解發行Meme幣的稅務責任,避免法律風險。雖然發行Meme幣不會像ICO那樣直接通過籌資獲得收益,但當Meme幣發行者和早期投資者持有的通證升值後,在出售時仍應就相關資本利得納稅。盡管任何人都可以在鏈上匿名發行Meme幣,但這並不意味着發行者可以躲避稅務稽查。避免稅法風險的最佳方式是遵守稅法,而非尋求更有效的鏈上匿名手段。
其次,關注Meme幣交易過程,確保交易記錄透明。由於Meme幣市場具有較強的投機性,且新項目不斷湧現,投資者的交易可能非常頻繁。投資者需要保存詳細的交易記錄,建議使用專業的加密資產管理和稅務申報軟件,確保所有買賣、轉帳和獲利都有跡可循,並在稅務申報時得到正確的稅法定性,避免潛在的稅務糾紛。
最後,跟進稅法動態,與專業稅務人士合作。各國針對加密資產的稅法制度尚處於起步階段,可能存在經常性調整,其中的關鍵改動可能直接影響實際稅收負擔。因此,Meme幣的投資者和發行者都應對所在國的稅法動態保持高度關注,必要時尋求專業稅務人士的意見,以作出最優的稅務決策。
總之,已達1400億美元規模的Meme幣市場具有巨大財富效應,但這些財富也伴隨着新一輪的法律挑戰和合規風險。發行方和投資者都需要充分認識相關稅務風險,在復雜多變的市場中保持謹慎和敏銳,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