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廣場 #创作者活动第一期# 火熱開啓,助力 PUMP 公募上線!
Solana 爆火項目 Pump.Fun($PUMP)現已登入 Gate 平台開啓公開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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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7月11日 18:00 - 7月15日 22:00(UTC+8)
🎁 活動總獎池:$500 USDT 等值代幣獎勵
✅ 活動一:創作廣場貼文,贏取優質內容獎勵
📅 活動時間:2025年7月12日 22:00 - 7月15日 22:00(UTC+8)
📌 參與方式:在 Gate 廣場發布與 PUMP 項目相關的原創貼文
內容不少於 100 字
必須帶上話題標籤: #创作者活动第一期# #PumpFun#
🏆 獎勵設置:
一等獎(1名):$100
二等獎(2名):$50
三等獎(10名):$10
📋 評選維度:Gate平台相關性、內容質量、互動量(點讚+評論)等綜合指標;參與認購的截圖的截圖、經驗分享優先;
✅ 活動二:發推同步傳播,贏傳播力獎勵
📌 參與方式:在 X(推特)上發布與 PUMP 項目相關內容
內容不少於 100 字
使用標籤: #PumpFun # Gate
發布後填寫登記表登記回鏈 👉 https://www.gate.com/questionnaire/6874
🏆 獎勵設置:傳播影響力前 10 名用戶,瓜分 $2
虛擬貨幣投資糾紛:民事案件與刑事詐騙的法律界限
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中的法律邊界:民事糾紛與詐騙犯罪的區分
自2021年相關監管政策出臺後,中國內地對虛擬貨幣的態度可以概括爲:不禁止公民投資,但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爲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需自擔風險。由於虛擬貨幣不被視爲法定貨幣,因此不能在市場上流通。這導致了司法實踐中的一些困境:民事案件難以立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又相當高。
然而,司法機關對主流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認同度正在提高。有時甚至會出現一些極端情況,即非刑事犯罪的虛擬貨幣投資糾紛被當作刑事案件處理。因此,準確區分"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變得尤爲重要。
一、案例分析
以廣東省佛山市中院的一個公開判例爲例,案情大致如下:
2022年5月至6月間,被告人葉某某虛構投資項目,承諾高額回報,誘導多人投資共計價值250萬元人民幣(包括50萬元等值的USDT)。葉某某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消費和償還債務,最終無力償還本息。法院認定葉某某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被告及其辯護律師提出兩點主要意見:一是與被害人之間屬民間借貸關係;二是證據不足以證實收取了50萬元虛擬貨幣。這些意見均未被法院採納。
二、民事糾紛與刑事詐騙的區別
民事糾紛和刑事詐騙的根本區別在於:行爲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以及是否實施了詐騙行爲。
本案中,法院認定葉某某構成詐騙罪的主要理由包括:
三、虛擬貨幣作爲詐騙對象的認定
法院認可虛擬貨幣可以作爲詐騙罪的犯罪對象。在本案中,一位被害人投資的50萬元等值USDT被認定爲有效財產。法院的依據包括:
法院認爲,虛擬貨幣具有管理可能性、轉移可能性和價值性,因此可以成爲詐騙罪的犯罪對象。
四、投資損失與詐騙的區分
並非所有投資損失都構成詐騙。司法實踐中,判斷是否構成詐騙罪通常考慮以下因素:
五、結語
虛擬貨幣投資領域呈現"民刑交織"的復雜趨勢。投資者應提高風險意識,審慎決策。面對損失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維權途徑。只有在規範中前行,才能實現技術發展與法律保障的平衡。